“宽容失败”,需要氛围,更需要机制

来源:张楠 黎晓奇 发布日期: 2016-03-16 浏览次数:

  李克强总理在强调今年要重点做好的八个方面工作时,曾特别指出“大力弘扬创新文化,厚植创新沃土,营造敢为人先、宽容失败的良好氛围……”两会期间,许多代表和委员也在发言中多次表态“重在行动,宽容失败。”我们认为,创新是必须的,但在创新的过程中由于存在着很多未知的因素,所以有时候失败也是在所难免的。我们在追求创新的同时应“宽容失败”,为创新尝试者提供最大支持保障。
  在科学史上有很多重大研究发现都是意外之举,其中一些曲折的科学探索经历非常值得回味。例如,美国物理学家查尔斯·汤斯发现激光的过程就比较偶然。他曾回忆道:“在几十年前就有人应用受激辐射概念研究光谱学,顺着这个方向应该很容易制造出激光器来,但历史进程并非如此,激光器的发展经历了颇为曲折的过程,说它是‘意外发明’一点也不过份——它是人们试图把微波激射器向更短波段推进时不得已‘跳’到光波段而求得的。”汤斯凭借自己在微波激射器和激光器研究上所取得的“意外”开创性工作,而荣获1954年度诺贝尔物理学奖。
  由于科学研究本身就交织着成功和失败的过程,通常很多次失败才能换来一次成功。所以,即使在今天,很多科技人员在追求创新的同时,也对需要“宽容失败”深有同感。以日本科学技术振兴机构所资助的iPS细胞技术与蓝色发光二极管技术为例:iPS细胞发明人山中伸弥教授原本是一名整形外科医生,目睹诸多风湿病痛患者关节变形的痛苦情景,他立志探索生命的奥秘。赤崎勇教授毕业后进入企业研究所工作,在选择蓝色发光二极管材料时,他选择了最受企业欢迎却哪个企业都不肯大额投入的风险最大的氮化镓的研发。从两位科学家的选择与孜孜探求中,不难看到他们取得成果,正是得益于日本研究机构长期以来对具有潜力的基础技术进行坚定不移的资助。这种资助并非出于某些指标化的短期回报,而是归功于一种在追求创新的同时也讲究“宽容失败”的环境氛围。
  科学研究领域“宽容失败”案例为数不少。基于目前我国创业创新理念还没有深入人心,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良好环境尚未形成,我们更有理由在追求创新的同时应“宽容失败”,大力弘扬“敢为人先、追求创新、百折不挠”的创业精神。目前,国内一些地区开始尝试通过建立鼓励创业、宽容失败的政策保障机制,来解除创业者的后顾之忧。例如,北京中关村地区,已将“宽容失败”写入发展规划、形成共担试错成本机制。在中关村,“宽容失败”已经成为一种尊重,它甚至被政府作为创新驱动、转型发展的关键,写入《中关村科学城(2011—2015)发展规划》。
  上海也已经通过立法“宽容失败”,来鼓励国资投资高新企业。例如,浦东新区人大常委会根据上海市人大的授权,出台了具有法律效应的《关于推进浦东新区高新技术产业化的决定》。这一“决定”明确“鼓励、支持和推动新区承担国家级开发区开发建设任务的国有开发公司和区属国有科技投资公司,通过直接投资、基金引导、融资服务等方式支持初创期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并“允许发生缘于非主观故意造成的失败或失误,减轻或免于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无独有偶,在辽宁省,也对创业失败人员提供相关补贴和救助。
  未来,应该重塑多元而广泛的科学文化氛围:提倡求是求真、勇于探索、理性怀疑、追求卓越的科学精神;保障学术自由、激励创新创造,维护公平竞争,包容失败风险。只有这样,才能形成开放、民主、自由、和谐的良好环境,营造勇于创新、尊重创新和激励创新的文化氛围。
  (作者单位:中国科协创新战略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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