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州开展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行动的思考

来源:陈锦昌 发布日期: 2016-04-14 浏览次数: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提出,经济保持中高速增长,必须使服务业比重进一步提升。同时部署开展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行动,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生活性服务业向精细和高品质转变。区委十一届十一次全会提出,加快推动产业迈向中高端,做强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着力构建产业新体系。这是贯彻落实《建议》精神,开展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行动的标志,但从获取行动更大实效的视角出发,我们须进一步认识影响行动开展的不利因素,创新开展行动的举措。
  一、通州开展发展现代服务业行动面临的不利因素
  现代服务业是指依靠新技术和现代管理办法、经营方式及组织形式发展起来的,包括为制造业提供中间投入的知识、技术、信息等服务业,以及一部分由传统服务业通过技术改造和经营模式更新而形成的服务业。现阶段,通州现代服务业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对加快开展行动会产生不利的影响。
  (一)发展规划的执行不稳定。调研中查阅了“十一五”规划及年度工作报告,将发展服务业作为主要工作任务,如2007年坚持“以工兴市”第一方略,全力推进服务业发展;2010年明确提出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2012年要求集聚发展现代服务业;2013年和2015年强调特色发展现代服务业。但问题的焦点在于,围绕发展规划、年度工作部署在执行上存在偏差,主要表现在发展现代服务业具体行业和发展方式有混淆,存量的发展围绕既定目标向外围拓展不够,增量的发展向既有产业链的延伸乏力。固然,现代服务业的发展是动态变化的,但规划的相对稳定性应当遵循,否则,为了规划而规划,致使现代服务业长期发展的目标受到干扰。
  (二)产业规模的拉动力不大。2015年初,通州249个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中,资产规模超过10亿元的仅占1.3%,超过亿元的只占9.9%,低于1000万元的却占69.1%。2014年度,纳税百强企业(集团)中,服务业企业仅有11家。同年,南通市范围内服务业应税销售超10亿元的企业有109家,而通州仅2家,只占1.8%,服务业龙头企业400家,通州仅有26家,只占总量的6.5%。由于现代服务业中缺少龙头企业、品牌企业、大企业,导致第三产业对经济的拉动力不足,如2006年为6.0%,2014年只有4.5%,呈逐年下降趋势。
  (三)产业结构的层级不高。2015年,通州有规模以上高技术服务企业68家(其中有20家属于农业技术推广类合作社),占全区规模以上现代服务企业的27.3%,比南通市平均水平32.6%,低5.3个百分点,居九县(市、区)第7位。去年1-9月,营业收入10.04亿元,低于南通市平均水平3.1个百分点,在南通九县(市、区)中居第7位。2014年,通州服务业固定资产投资中,房地产业完成投资100.67亿元,占服务业投资的半壁江山,而以现代物流、金融、科技、信息服务等为代表的生产性服务业完成投资39.78亿元,仅占19.3%,现代服务业内部结构不够合理。几年来,虽强调现代服务业集聚发展,但不少是“自产自销”式的集中,如“三园三基地”物流发展格局,在南北间最大直线距离50公里,东西间最大直线距离85公里的范围内,物流园如此密集的布点,表面上看是集聚,实质是分散,现代服务业的集聚力未能有效形成并释放。
  (四)部门协同的助推力不足。现代服务业作为一个系统,由诸多行业组成,其自身的属性决定所处领域的不同。而政府的部门组织构架,与其职能相关。尽管我区设立了服务业发展局,履行全区服务业发展的职能,但现代服务业的发展还涉及到发改委、经信委、交通局、科技局、商务局、住建局、文广新局和体育局等部门。因此,在具体实施过程中,一方面服务业发展局囿于权限,在平级部门中难以发挥组织、协调、监督等作用。另一方面,其他部门往往考虑自身的指标和利益,各行其事,甚至相互掣肘,导致部门之间协同推动合力不足。
  (五)人才支撑的牵引力不强。面对现代服务业新业态、新领域的快速涌现和经营管理要求的不断提高,通州现代服务业人才储备问题日益凸显,现代服务业人才供给不足,金融业、电子商务、科技研发、软件业等领域人才缺乏问题尤为突出。人才队伍结构不尽合理,行业领军人才、复合型管理人才、高素质专业技术人才都较为匮乏,加快开展发展现代服务业行动的业态品质提升的支撑力不足。
  二、通州开展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行动的对策建议
  (一)着眼大局  把握行动大势。2016年,李克强总理在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服务业使用频率达到14次,足见其具有重大的发展战略意义与经济政策的导向性。现阶段,从全球的视角看,服务化已成为产业发展的一大趋势,及时把握趋势,将开展发展现代服务业行动,作为通州当前和今后调结构、转方式的重要抓手,推动经济结构由制造业为主向现代服务业为主转变。从通州服务业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来看。
  1952年--2015年某区第三产业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
  计量单位:%
  1952年至1977年服务业比重几无提高,且与人均GDP的关系呈反向变化,1978年至1992年,服务业比重缓慢上升,与人均GDP的关系开始了同向变动。1993年至2014年,服务业的发展速度逐步加快,尤其是2006年以来明显提速。究其原因,早期囿于服务业是“非生产劳动”的认识偏差,服务业长期未被重视,而且当时国家经济发展战略是优先发展工业。还由于这期间服务业以最终消费的传统服务业为主,劳动生产率远低于制造业等。后期的快速发展主要源于市场化改革促进了产业分工和制造业企业服务外部化,贸易和投资开放程度扩大,提高了服务业的技术水平,促进了传统服务业向现代服务业的转变。事实证明,为实现现代服务业比重快速提升,对其认识科学,以及技术、体制等保障,是通州加快开展发展现代服务业行动的前提。
  (二)贴近实际  制定行动规划。加快制定开展发展现代服务业行动的规划,应充分考虑通州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关产业发展的现状及延续、现代服务业行业类别、及与相邻市县(区)在空间上存在的层级分工。制定行动规划须摒弃“大而全”、“小而全”及自我服务等传统观念,消除一味追求现代服务业行业选择上的高端化、门类完整性等倾向,理性规划现代服务业集聚发展区和行业顺序,避免行业选择与发展的盲目攀比与追高,提高行动规划的科学性。同时要处理好三个关系:一要处理好规划内容的前瞻性与现实性关系。把握和确定开展发展现代服务业行动的目标方向,既与中央、省、市经济发展战略相吻合,又要符合通州的经济社会活动的实际,考虑现代服务业发展的市场需求;二要处理好规划空间的整体性与局部性关系。发展现代服务业成为国家发展战略和各地发展的重要任务,通州规划现代服务业的发展行动,既要考虑在整体中点布局的特殊性,防止一轰而上无差别的重复建设,更要突出区域特色,成为整体发展中的一个部分,与之相辅相成、相得益彰;三要处理好规划执行的坚定性与灵活性关系。发展规划一经形成,具有严肃性、连续性和稳定性,执行必须坚定。但考虑到经济社会是不断发展变化的,规划需要调整与完善,所以,执行也需一定的灵活性,但执行的坚定性始终是第一位的,否则,规划折腾是最大的忌讳和浪费。
  (三)突出重点  拓展市场空间。选择现代服务业中的重点行业优先发展,是通州开展行动的关键环节。产业关联理论揭示,现代服务业发展驱动力源于内部关联驱动和外部关联驱动。运用内部驱动理论分析,通州应将生产性服务业作为开展发展现代服务业行动中优先发展的重点行业,这既考虑生产性服务业是最具活力的行业,具有促进分工深化、推动技术创新、改善通州发展环境等积极作用。更重要的是近几年来,通州生产性服务业的发展已有了一定的规模。数据显示,2015年,规模以上现代服务业企业249个,其中生产性服务业企业218个,占全部企业数的87.5%。物流品牌企业数居南通各县(市、区)之首。首家创业投资中心于2014年在高新区投入运行,中国南通家纺城,致力打造产业新业态,其电商园2015年3月已签约58家电商企业。占地55万平方米的科技新城建设加快,科创大厦开始运作,科技之窗不断整合集聚创新资源。这些为重点行业优先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现代服务业发展的外部关联驱动力来自于制造业,它是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的前提和市场,而生产性服务业是制造业生产过程某些环节的体外服务化,为制造业提供核心能力、高附加值,没有发达的生产性服务业就没有强大的制造业,两者相互依存、相互驱动。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创新发展要拓展产业发展空间,支持六大新兴产业的发展。加快建设制造强国,实施《中国制造2025》,实施智能制造工程,促进十大产业发展壮大。目标的确定给通州开展发展生产性服务业行动提供了巨大潜在市场,目标的实现更离不开研发设计、软件信息、现代物流、金融、商务与租赁等生产性服务业的支撑。鉴于开展发展现代服务业行动的市环境处于变动之中,面临机遇和挑战并存的局面,通州应行动起来,立足现有基础,把握未来发展,提高落实《中国制造2025通州行动纲领》的执行力,在产业增量上加大引进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引导和带动现代服务业的转型升级;在存量上围绕做大做强制造业,着力于主辅分离。鼓励和支持亿元以上产值的制造业企业,尤其是现代纺织、机械装备、船舶海工、新能源、电子信息等五大产业总量超百亿中的重点企业,围绕生产性服务相关环节实施分离。如物流方面,突出现代纺织、金属建材、机械装备、铸造等重点行业,加快分离和发展与制造业相配套的仓储和物流,组建专业物流公司。在贸易方面,原材料采购、产品销量大的制造企业组建贸易公司,建设电子商务平台。在科技方面,企业将内部的技术中心分离发展技术咨询、技术研发和租赁等业务,组建面向社会的科研服务企业。
  (四)扩大视野  发掘行动潜力。综合来看,影响开展发展现代服务业行动的因素还有居民的收入与消费。有数据显示,固定资产投资每增加1个百分点,现代服务业增加值上升0.178个百分点。而居民人均收入每增加1个百分点,现代服务业增加值提高1.385个百分点,城镇居民人均非食品消费增长1个百分点,现代服务业增加值上升0.766个百分点。农村居民人均文化娱乐消费、杂项支出、住房支出等每上升1个百分点,现代服务业增加值上升0.803个百分点。以上数据启发我们,通州发掘开展发展现代服务业行动的潜力,必须运用矛盾普遍性与特殊性相结合的原理,两点论与重点论相统一的基本工作方法,多方努力,统筹兼顾,执行中央提出的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同步的要求,着力提高城乡居民收入,以扩大服务消费为重点带动消费结构升级,以利释放开展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行动的外部动力。
  (五)集聚发展  提高行动效率。现代服务业集聚是通州开展加快发展行动的突破口。有数据显示,现代服务业集聚发展对经济增长的带动和溢出作用的有效空间范围为200公里。鉴于此,通州开展现代服务业集聚行动,集聚区的确定应以政府所在地为首选,设立中心商务区,重点开发和推进金融、科技、信息传输、商务服务业等集聚。比较优势的分工交易理论告诉我们,资源禀赋是现代服务业集聚的必要条件。高新区所在地是通州的经济政治文化中心,有比较完善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快捷的信息沟通,方便的交通网络,同时是生产、生活的集中地,要素供给和市场需求有利于现代服务业的集聚发展。而且,从通州政区图来看,10公里范围内高新区、家纺城、空港产业园为三角形分布,呈现一体两翼、相互融合的态势。所以,抓住时机,强势推进中心区现代服务业集聚发展,藉此既增强对以产品交易市场集聚区(家纺城),现代物流集聚区(空港产业园)、石港科技产业园等辐射作用,又避免过度集聚布局造成资源浪费,溢出效应衰减。另外,考虑到通州各镇区人口数量有多有少,规模以上的制造业、服务业企业各具特色,这种由人口、制造业、服务业关联性最强的三大因素分布的差异性,决定了通州开展现代服务业集聚行动必须突出重点、兼顾一般。要打破行政区划的格局,以全局的观念,开放的手段,合作共赢的方式,谋划和推进通州现代服务业集聚的总体布局,以避免同一行业的过度分散“集聚”。
  (六)依托互联网+  激发行动活力。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实施‘互联网+’行动计划,发展物联网技术和应用,发展分享经济,促进互联网和经济社会融合发展”。这对激发各类市场主体参与行动的活力极具诱导力。互联网作为一种服务性工具,与产业相结合,将赋予其一定的现代服务业属性。服务业作为吸纳就业的主要力量,为大众创业拓展了新空间;互联网作为一种平台,促使生产方式发生变革,通过渗透和驱动,使研发设计、现代物流、商务咨询、租赁、检验检测、金融、教育、文化等中小服务企业大量涌现,为大众创业呈现广阔的前景和示范;“互联网+”作为一种分享经济,最大的特点在于促进财富分配的共得性。据阿里巴巴披露数据,全国有21个国家级贫困县成为亿元电商县,农村的土特产有了快速进城的通道,农民切身感受到“互联网+”加的是“福利”,这是大众创业热情高涨的源动力。资料显示,通州“互联网+家纺”集聚了5000多家电商,2万多名创新创业人员,年交易额超150亿元,由此获国务院的表扬。我们应及时总结并推广经验,不断扩大效应,进一步利用互联网+科技服务、工业设计、检验检测等产业,与制造业实现更紧密的联系和服务。推动互联网+物流业,应用大数据等新技术,降低成本、提高效率。推进互联网+金融,降低金融服务成本,提高金融业服务的便捷性。只要专注推进互联网在更大范围内与其他产业的融合发展,开展行动的活力将倍增。
  (七)完善机制  增强行动动力。2013年,李克强总理在第二届京交会暨全球服务论坛北京峰会演讲中指出:“中国服务业发展滞后是体制机制的制约。”可见,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必须打破制约现代服务业发展行动的体制机制障碍。包括:改革和完善部门条块管理体制,在政府内设机构中,完善或强化组织、协调、监管区域内开展发展现代服务业行动的职能,变过去单一平级负责为政府主导与部门分工协作,建立部门间协调配合和信息共享机制。同时,优化和完善对相关部门开展行动的考核指标和办法,试点围绕加快开展发展现代服务业行动总目标和任务履职情况的捆绑式考核,构建和规范部门自身目标服从整体部署、部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的机制,致力打破或化解“九龙治水”造成的各自为阵,实现区域和部门之间有机协调、作用力同向共振;建全和完善公开、平等的开展发展现代服务业行动规范,扩大现代服务业的开放程度,提高改进现代服务业对内对外开放水平,鼓励社会资本和外资投入,引导行业内良性有序竞争;改革有关税费制度,实行与工业企业同样的用地和水电气等价格,对符合战略性的现代服务业企业,实行税收减免等优惠政策,将人力资源培训、研发投入等费用在税前冲减;完善现代服务业的投融资机制和人才引进、培养、使用机制等,以保护和调动一切有利于加快开展发展现代服务业行动的积极性得到充分的释放。
  (八)政府主导  优化行动环境。开展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行动是中央对未来五年发展的战略部署,各级政府应是行动的主导,组织协调各类经济主体积极参与行动,优化完善环境提高行动的速率。为此,要贯彻执行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建立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规则,实行统一的市场准入制度,在负面清单的基础上,各类市场主体可依法平等进入清单之外领域”的规定。进一步清理法无规定的所有门槛和自设的政策性障碍,减少行政审批,废除不合理的审批审核事项和涉企收费。维护开展发展现代服务业行动的市场秩序,让各类市场主体通过价格、供求、竞争等市场机制,使人、财、物等生产要素自由流向现代服务业,实现服务资源的优化配置;要克服越位现象,避免在行动中唱独角戏,用财政资金直接建设园区,杜绝在具体行业发展上越俎代庖或参与企业投资,抑制市场主体参与行动的热情。也要克服缺位现象,加大对企业开展发展行动的规划引导和监督管理;要加快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包括技术资源类平台、人才资源类平台、投融资类平台、管理服务类平台,不断完善有利行动开展的载体设施;政府作为“守夜人”,在履行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的行动中,要切实把控“清单”划定的权责边界,做到法无受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习近平同志指出:“制度一经形成,就要严格遵守,坚决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各种行为,使制度真正成为党员干部联系和服务群众的硬约束,使贯彻党的群众路线真正成为党员干部的自觉行动。”惟此政府要坚持执行清单、坚持全面监督、坚持责任追究,以克服和避免少数干部不作为、不会为、乱作为的现象,形成愿干事、敢干事、能干成事的局面,为开展发展现代服务业行动构建良好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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