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江苏省委关于制定江苏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

来源: 发布日期: 2015-11-26 浏览次数: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二十二日中国共产党江苏省第十二届委员会第十一次全体会议通过)
  “十三五”时期,是我省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江苏重要讲话精神、推动“迈上新台阶、建设新江苏”取得重大进展的关键时期,是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和积极探索开启基本实现现代化建设新征程的重要阶段,“十三五”规划必须紧紧围绕这一奋斗目标来制定。
  中国共产党江苏省第十二届委员会第十一次全体会议,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全面分析国内外环境新变化和江苏发展面临的新形势,研究了“十三五”时期我省发展的一系列重大问题,就制定“十三五”规划提出如下建议。
  一、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江苏重要讲话精神引领全省“十三五”发展
  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是江苏工作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特别是视察江苏重要讲话精神,明确了江苏发展的总要求总命题总纲领,必须贯穿于“十三五”和未来更长时期发展的全过程,锲而不舍抓落实,奋力攀登新台阶,一步一个脚印把总书记为我们勾画的美好蓝图变为现实。
  (一)“十二五”时期江苏发展取得巨大成就。“十二五”时期是江苏发展史上综合实力提升最快、转型发展进展最大、人民群众得到实惠最多的时期之一。面对错综复杂的宏观经济环境和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我们在党中央、国务院坚强领导下,团结带领全省人民顽强拼搏、开拓创新,深入实施六大战略,扎实推进“八项工程”,胜利完成了“十二五”规划确定的主要目标和任务,创造了江苏发展的又一个黄金期。综合经济实力显著增强,经济总量连续突破5万亿元、6万亿元,今年可达7万亿元左右,迈上三个大台阶,人均GDP超过1.3万美元。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取得重大进展,发展的稳定性、协调性和可持续性显著增强。新型工业化和信息化发展水平持续提升,产业结构调整实现历史性跨越,第三产业占比超过第二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迅猛发展,现代农业建设加快推进,现代基础设施体系日趋完备,区域创新能力连续六年位居全国第一,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扎实推进,创新型省份建设迈出重要步伐。全面深化改革有力有序推进,以经济体制改革为主轴,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全方位开放布局全面展开,企业、城市、人才国际化水平显著提升,在国家开放大格局中的地位和作用更加凸显。各方面发展更加协调,苏南提升、苏中崛起、苏北振兴取得重大突破,苏南现代化建设示范区引领带动作用日益显现,沿海地区发展步入快车道,新型城镇化和城乡发展一体化成效明显,生态环境和城乡人居环境持续改善。社会事业全面进步,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发展水平继续走在全国前列。城乡居民收入持续提高,民生“六大体系”建设扎实推进,新增就业持续增加,社会保障体系全面覆盖,今年可全面完成人均年纯收入低于4000元低收入人口脱贫任务,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满意度不断提升。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深入人心,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广为弘扬,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富有成效。依法治省扎实推进,法治建设、平安建设水平保持全国领先,社会安定有序、团结和谐、充满活力。通过全省上下的共同努力,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苏重要讲话精神实现良好开局,“两个率先”取得新的重大成果,“迈上新台阶、建设新江苏”迈出坚实步伐,为“十三五”乃至更长时期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在“十二五”发展中,我们始终坚持以中央精神为指针,紧密结合江苏实际创造性开展工作,切实做到中央有要求、江苏有行动、落实有成效。党的十八大之后,我们坚决贯彻十八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按照总书记对江苏工作的新要求,全面审视、认真梳理发展思路,及时调整和完善工作部署,把“两个率先”放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国梦中来定位,扎扎实实抓好“三项重点任务”的落实,全面展开“五个迈上新台阶”的部署。同时,树立并不断强化清醒理性务实的工作导向,咬定目标不动摇,一张蓝图绘到底,以钉钉子精神抓落实,凝心聚力、接续奋斗,把各项事业不断推向前进。
  经过“十二五”的实践,我们进一步形成了鲜明的工作特色,积累了宝贵的发展经验。一是始终坚持以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紧抓发展第一要务不动摇,坚持稳中求进,主动把握和积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坚定不移调结构、转方式,在加快转型升级中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二是始终坚持以创新驱动为主引擎,组织实施创新驱动核心战略,大力发展创新型经济,加快发展动力转换,推进各个领域的全面创新,使创新驱动成为江苏转型发展的鲜明特征。三是始终坚持以改革开放为根本动力,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大框架下和对外开放战略布局中抓机遇先起步快行动,积极构建有利于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拓展对内对外开放新空间。四是始终坚持以增强发展的协调性为重要取向,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领域和重大关系,特别是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区域发展、经济建设与生态文明建设力度,有针对性地扬长补短,着力提升整体发展水平。五是始终坚持以增进民生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持续加大保障和改善民生投入,扎实办好各项民生实事,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更实在地惠及全省人民。这些经验弥足珍贵,必须在“十三五”发展中予以坚持和发扬。
  (二)“十三五”时期江苏发展面临的形势。“十三五”时期,江苏发展既处于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也面临诸多矛盾叠加、风险隐患增多的严峻挑战。
  和平与发展的时代主题没有变,世界多极化、经济全球化、文化多样化、社会信息化深入发展,世界经济在深度调整中曲折复苏,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蓄势待发。同时,国际金融危机深层次影响在相当长时期依然存在,全球经济贸易增长乏力,保护主义上升,外部环境中不稳定不确定因素增多。
  我国物质基础雄厚、人力资本丰富、市场空间广阔、发展潜力巨大,经济长期向好基本面没有改变。特别是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经济发展方式正从规模速度型转向质量效率型,经济结构正从增量扩能为主转向调整存量、做优增量并举的深度调整,经济发展动力正从传统增长点转向新的增长点,我国经济正在向形态更高级、分工更复杂、结构更合理的阶段演化。这既为江苏经济转型升级提供了重要的契机,也形成了倒逼的压力。
  江苏发展正处在转型升级的关键阶段。经过“十二五”时期的奋斗,我省综合经济实力和发展水平有了一个大提升,发展动力正在加快转换,发展空间不断拓展优化,发展路径越来越清晰。“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长三角区域发展一体化等国家重大战略的实施,为我们提供了新的机遇。同时,国内外经济环境变化对资源、市场两头在外的江苏经济的影响更为直接,带来的挑战更为严峻。我省发展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的问题仍然存在,主要是: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创新能力还不够强,新增长点支撑作用不足,部分行业产能过剩严重,部分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经济风险隐患有所凸显,城乡区域发展不够平衡;基本公共服务供给不足,收入差距仍然较大,人口老龄化加快,消除贫困任务繁重,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有待提高;资源约束趋紧,生态环境质量尚未根本好转;制约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仍然存在,法治建设有待加强;领导干部思想作风和能力水平有待提高,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有待强化。
  我们必须明大势、看大局,准确把握战略机遇期内涵的深刻变化,准确把握国际国内发展基本趋势,准确把握江苏发展阶段性特征和新的任务要求,始终保持清醒头脑,坚定信心,锐意进取,奋发作为,不断开辟江苏发展新境界。
  (三)“十三五”时期江苏发展的指导思想。“十三五”时期,我们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总书记视察江苏重要讲话精神为引领,紧紧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布局,牢记“两个率先”光荣使命,坚持发展是第一要务,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加快形成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的体制机制和发展方式,保持战略定力,坚持稳中求进,以“五个迈上新台阶”为重点任务,以“八项工程”为主抓手,统筹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着力建设经济强、百姓富、环境美、社会文明程度高的新江苏,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积极探索开启基本实现现代化建设新征程,谱写好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江苏篇章。
  (四)“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要求。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发展的明确定位,根据中央确定的我国未来五年发展目标特别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新的要求,今后五年,江苏要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苏南有条件的地方在探索基本实现现代化的路子上迈出坚实步伐,人民群众过上更加美好的生活,经济强、百姓富、环境美、社会文明程度高的新江苏展露出令人鼓舞的现实模样。
  --经济综合实力和国际竞争力显著增强。经济保持中高速增长、产业迈向中高端水平,提前实现地区生产总值和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进一步完善以高新技术产业为主导、服务经济为主体、先进制造业为支撑、现代农业为基础的现代产业体系。建设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先进制造业基地和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产业科技创新中心。主要创新指标达到创新型国家和地区中等以上水平,进入创新型省份和人才强省行列。城乡、区域发展更加协调,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加快提高。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基本形成。加快形成全方位开放新格局、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增创对内对外开放新优势,努力保持开放型经济位次不后移、份额不减少、质量有提升。
  --百姓富裕程度、人民生活水平和质量普遍提高。居民收入结构不断优化,收入差距缩小,中等收入人口比重上升。社会就业更加充分,劳动关系更加和谐,实现更加稳定、更高质量就业,创业致富蔚为风气。形成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实现省域教育总体现代化,教育质量整体提升、教育结构更加优化、教育公平有效保障。现代医疗卫生体系建设取得重要进展,健康江苏建设加快推进,居民健康主要指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居住品质提升,人居环境舒适,推动住有所居向住有宜居迈进。努力建设比较完善的养老服务体系。公共安全水平明显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持续提升。
  --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生活家园更加美好。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绿色、低碳水平上升,实现生态省建设目标。能源资源开发利用效率大幅提高,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幅减少,环境风险得到有效控制,建设用地逐步实现减量化。主体功能区和生态安全屏障基本形成。城乡生态环境和人居环境显著改善。绿色江苏建设深入推进,生态产品供给持续增加。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更加健全,全社会环境意识显著增强。
  --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显著提高。加快建成文化强省,努力构筑思想文化建设高地、道德风尚建设高地。中国梦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更加深入人心,“三创三先”新时期江苏精神广泛弘扬,向上向善、诚信互助的社会风尚更加浓厚。人民群众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健康素质明显提高,全社会法治意识不断增强。文化事业文化产业繁荣发展,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更加完善,文化体制改革取得重要突破,文化国际影响持续扩大。
  --各方面体制机制更加完善。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取得重大进展,形成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体制机制,在全面深化改革中走在前列。法治江苏建设扎实推进,人民民主更加健全,法治政府基本建成,法治经济和法治社会建设加快推进,司法公信力明显提高。人权得到切实保障,产权得到有效保护。党的建设制度化水平显著提高。
  (五)“十三五”时期江苏发展的基本理念和重大战略。实现“十三五”发展目标,必须深刻理解、准确把握、自觉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认真贯彻中央提出的“六个坚持”原则,丰富拓展和优化调整我省的发展战略。
  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必须把创新作为江苏发展的最大法宝,进一步摆在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大力推进理论创新、制度创新、科技创新、文化创新等各方面创新,加快形成以创新为主要引领和支撑的经济体系、发展方式,让创新贯穿江苏一切工作、在全社会蔚然成风,成为江苏发展最鲜明的特征和最强劲的动力。
  协调是持续健康发展的内在要求。必须牢牢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在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积极探索开启基本实现现代化建设新征程中,正确处理发展中的重大关系,重点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促进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推动硬实力和软实力同步提升,不断增强全省发展整体性。
  绿色是永续发展的必要条件和人民对美好生活追求的重要体现。必须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坚持可持续发展,坚定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推进美丽江苏建设,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现代化建设新格局。
  开放是繁荣发展的必由之路。必须顺应江苏经济深度融入世界经济的趋势,更加主动融入国家全方位对外开放总布局,坚持对外开放和对内开放并举,坚持内外需协调、进出口平衡、更高水平引进来和更大步伐走出去并重、引资和引技引智并举,在扩大开放中增创发展新优势、拓展发展新空间。
  共享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必须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作出更有效的制度安排,扩大中等收入群体,积极探索减少相对贫困、促进共同富裕的路子,增强发展动力,增进人民团结,使全省人民在共建共享中有更多获得感。
  发展战略是发展理念的集中体现。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发展的新要求,根据发展新理念和发展阶段新变化,丰富完善发展战略,深化拓展战略内涵。实施“七大战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强化其在全省发展全局中的核心地位,把创新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全过程和各方面,使创新这个推动发展的主引擎释放更为强劲的动力。实施科教与人才强省战略,更好发挥其基础性作用,促进社会全面进步和人的全面发展,为现代化建设提供有力支撑。实施新型城镇化和城乡发展一体化战略,结合江苏不同区域实际,加快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的城镇化进程,加快形成城乡发展一体化新格局。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将全省三大区域发展与全国区域发展总体布局紧密结合,在更高平台上加快区域发展,提高区域协调发展水平。实施经济国际化战略,抓住用好“一带一路”建设的机遇,放大向东开放优势,做好向西开放文章,坚定不移推进企业、城市、人才国际化,形成更高水平、更宽领域开放格局。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坚持绿色发展、绿色惠民,着力推进生产方式、生活方式、消费方式绿色化。实施民生共享战略,坚持以人为本、民生优先、共享发展,把民生需求作为经济社会发展根本导向,全面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鼓励创业致富、勤劳致富,提高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不断增强全省人民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落实新的发展理念,实施新的发展战略,需要强有力的工作抓手。要坚持把“八项工程”作为“迈上新台阶、建设新江苏”的主抓手,围绕总书记对江苏工作的明确要求和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进行对标对号,按照省委已经作出的新部署,对已有思路举措进行全面梳理和深化拓展,突出重点,狠抓落实,使之常抓常新,更加务实有效。
  二、在推动“经济强”上取得重大进展
  认真贯彻创新发展、协调发展、开放发展理念,坚持以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以创新驱动为主引擎,深入实施转型升级工程、科技创新工程、农业现代化工程,厚植实体经济发展优势,推动经济发展迈上新台阶。
  (一)深入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把发展基点放在创新上,塑造更多依靠创新驱动、更多发挥先发优势的引领型发展。发挥科技创新在全面创新中的引领作用,加强基础研究,强化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产业科技创新中心。
  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和主导作用。实施创新型企业培育行动计划,以知识产权创造为核心,提升企业研发机构研发能力,培育有国际竞争力的创新型领军企业。壮大以高新技术企业为骨干的创新型企业集群。鼓励企业开展基础性前沿性创新研究。落实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扩大固定资产加速折旧实施范围,推动设备更新和新技术应用。
  发挥高校和科研院所的创新源头作用。加强创新能力建设,着力推进基础研究和应用技术研发,重视颠覆性技术创新,完善科技成果产业化、技术创新和人才培养、高科技企业培育有机结合的新型创新协同体系。争取在重大创新领域组建国家实验室,积极参与国际大科学计划和大科学工程。推进大学科技园区建设。扩大高校和科研院所自主权,赋予创新领军人才更大人财物支配权、技术路线决策权。
  推动政府职能从研发管理向创新服务转变。深化科技管理体制改革,强化创新政策与相关政策的统筹协调。集中支持事关产业发展的前瞻与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和重大成果转化,加强科技基础设施和科技服务平台建设,构建普惠性创新支持政策体系。瞄准瓶颈制约问题,制定系统性技术解决方案。建立健全军民技术良性互动的体制机制,打造军民融合创新示范区,增强先进技术、产业产品、基础设施等军民共用的协调性。积极争取和承担国家重大科技项目。
  构建促进创新发展的体制机制。健全技术创新市场导向机制,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围绕创新链完善资金链,强化科技同经济、创新成果同产业、创新项目同现实生产力、研发人员创新劳动同利益收入“四个对接”。加强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建设,推动跨领域跨行业协同创新。建立覆盖创新全过程的科技创新融资模式,建立完善科技金融体系,促进科技成果资本化、产业化。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政策,提高科研人员成果转化收益分享比例。更大力度推进省产业技术研究院建设,更好发挥科技体制改革“试验田”作用。健全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机制,开展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改革试点,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强省。
  优化区域创新布局。加快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探索有利于创新的新政策、新机制、新模式,提升区域创新体系整体效能,努力建设创新驱动发展引领区、深化科技体制改革试验区和区域创新一体化先行区。加强苏中、苏北创新能力建设。加快创新型城市、创新型园区建设,推动区域内创新组织的集成联动。构建深度融合的开放创新机制,提高创新国际化水平。
  (二)着力培育发展新动能。优化人力、资本、技术、管理等要素配置,释放新需求,创造新供给。深入开展“创业江苏”行动,放宽政策、放开市场、激活主体,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发挥消费对增长的基础作用。落实和创新鼓励消费的政策,引导消费朝着智能、绿色、健康、安全方向转变,以扩大服务消费为重点带动消费结构升级。促进流通信息化、标准化、集约化。健全消费纠纷解决服务体系,营造诚信便利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发挥投资对增长的关键作用。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优化投资结构。发挥财政资金撬动功能,创新融资方式,带动更多社会资本参与投资,提高民间投资比重。创新公共基础设施投融资体制,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
  发挥出口对增长的促进作用。增强对外投资和扩大出口结合度,培育以技术、标准、品牌、质量、服务为核心的对外经济新优势。创新技术、产品、管理、营销、商贸模式,实施优进优出计划,营造资本和技术密集型产业新优势。
  以质量和品牌提升增强有效供给能力。统筹推进质量强省和品牌强省建设,深入开展质量品牌提升行动,实施商标和名牌战略,全面提升产品、工程和服务质量以及自主品牌建设水平。探索建立建筑工程质量保险制度。
  (三)拓展经济发展新空间。兼顾当前需要和长远可能,统筹有形空间和无形空间,实现发展空间的有效拓展。
  拓展产业发展空间。大力发展前景好、容量大、效益高的新产业、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支持传统产业优化升级。推广新型孵化模式,发展众创、众包、众扶、众筹空间。发展天使、创业、产业投资,支持更多优质企业上市。
  拓展现代基础设施建设空间。实施重大公共设施和基础设施工程。实施网络强省战略,加快建设高速、移动、安全、泛在的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超前布局下一代互联网。构建公路、铁路、水路、航空、管道顺畅衔接、便捷高效的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加快推进苏北、苏中快速干线铁路网和苏南城际轨道交通建设,加快港口和高等级航道网建设,提升干线公路网通畅性和安全性,推进综合客货运枢纽及集疏运体系建设。积极推进航空枢纽建设。加强城市公共交通、地下管网和防洪防涝设施建设。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水安全保障体系。加强邮政、管道等基础设施网络和粮食储备、能源储备设施建设。加强测绘地理信息基础设施、卫星导航定位地面应用设施建设。
  拓展网络经济空间。实施“互联网+”行动计划,推进智慧江苏建设,发展分享经济,促进互联网和经济社会融合发展。大力培育网络服务平台,提高平台的集聚效应和市场价值。实施大数据战略,推进数据资源开放共享。加强网络信息安全体系建设。发展物联网技术和应用,加快推进无锡国家传感网创新示范区建设。加强产业组织、商业模式、供应链、物流链创新,支持基于互联网的各类创新。实施企业互联网化提升计划。
  拓展蓝色经济空间。坚持陆海统筹、江海联动,增强海洋意识,科学开发海洋和滩涂资源,优化海洋产业结构,保护海洋生态环境,建设海洋经济强省。
  (四)加快构建产业新体系。坚持调高调轻调优调强调绿的导向,落实《中国制造2025江苏行动纲要》,加快制造强省建设,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做强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两大主干,建设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先进制造业基地。
  推进智能制造。构建新型制造体系,引导制造业向分工细化、协作紧密方向发展,促进信息技术向市场、设计、生产环节渗透,推动生产方式向柔性、智能、精细转变。实施企业制造装备升级计划,向数字化、智能化提升,建设一批智能车间、智能工厂。
  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突出先导性和支柱性,深入实施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发展规划和推进方案,发挥产业政策导向和促进竞争功能,按照市场化原则进一步完善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基金运作机制,做精做特做优做强一批新兴产业,形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现代产业集群。
  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实施工业强基工程,开展大规模技术改造行动,落实和完善企业技改财税政策,支持企业瞄准国际同行业标杆推进技术改造,全面提高产品技术、工艺装备、能效环保等水平。更加注重运用市场机制、经济手段、法治化办法化解产能过剩,完善企业退出机制。推进建筑产业与工业、信息产业深度融合。支持老工业基地和资源枯竭型城市转型发展。
  开展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行动。放宽市场准入,促进服务业优质高效发展。围绕全产业链的整合优化,以拓展产品功能、提升交易效率、增强集成能力、满足深层需求为重点,推动制造业由生产型向生产服务型转变,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加快健康江苏、畅游江苏建设,建设旅游强省,发展体育产业,推动生活性服务业向精细和高品质转变。
  (五)加快农业现代化步伐。按照“在全国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的要求,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落实农村改革综合性实施方案,着力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推动粮经饲统筹、农林牧渔结合、种养加一体、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走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农业现代化道路,推动现代农业建设迈上新台阶。
  大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发挥其在现代农业建设中的引领作用。积极培育家庭农场,规范农民合作社发展,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整省推进工程。鼓励工商资本发展适合企业化经营的现代种养业、农产品加工流通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促进农业龙头企业做大做强。
  加快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守耕地红线,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开展耕地质量提升行动,支持粮食规模化产业基地建设,强化粮食主产区建设,增强流通储备能力,保证供需平衡、口粮自给。优化农业生产结构和区域布局,推进产业链和价值链建设。全面推广农业标准化生产,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大力发展生态农业。制定实施农村“互联网+”和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行动计划,积极发展农村电子商务等新业态新模式,发展休闲观光农业。加强现代农业产业公共平台建设,推进农产品流通设施和市场建设。
  着力提高农业物质装备和技术水平。加强农田水利建设,大力发展节水灌溉。全面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开展新一轮高标准农田建设,实施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和土壤改良工程。继续推进黄河故道地区、丘陵地区综合开发。推进农机农艺配套,逐步实现全程机械化生产。完善现代农业产业科技创新体系,加强农业科技队伍建设,加大技术推广力度。发展现代种业。
  逐步完善现代农业支持保护体系。完善农业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完善农业补贴机制。改革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完善粮食等重要农产品收储制度。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完善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依法推进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构建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政策体系。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完善农村集体产权权能。推进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设,形成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深化农村金融改革,完善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完善农业保险制度。全面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
  (六)全面提升对内对外开放水平。主动服务和融入国家开放总布局,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建设,深入推进企业、城市、人才国际化,丰富开放内涵,提高开放水平,发展更高层次开放型经济。
  拓展对内对外开放新空间。依托“一带一路”交汇点和新亚欧大陆桥经济走廊东方起始区域的独特区位,打造“一带一路”建设辐射带动力强的重要开放门户。与沿线重点国家和地区建立合作机制和平台,在基础设施互联互通、经贸产业合作、工程建设领域、海洋经济发展、远洋渔业拓展、矿产资源勘查开发、重要节点和平台建设、人文交流等方面主动作为、率先突破。发挥制造业优势,推进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加快推进连云港中哈物流合作基地和上合组织出海基地建设,积极参与中韩自贸区建设。在建设长江经济带中发挥引领作用,依托长江黄金水道,建设综合立体交通走廊,打造南京区域性航运物流中心、长江下游江海联运港区和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实现同中上游地区的互动发展。发挥国际友城作用,搭建平台,深入推进多领域对外交流合作。服务中央对台工作大局,深入推进苏台合作,用好两岸企业家紫金山峰会等合作平台,深化两地产业、文化、教育、科技、社会等领域交流合作。进一步深化和港澳地区的合作发展。
  加快开放型经济转型升级。着力推动开发区转型升级、创新发展,主攻集聚和培育高端人才、高端技术、高端产业,充分发挥企业、城市、人才国际化的主阵地作用,成为江苏先进制造业基地和产业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的主要载体。着力推动外贸大省向外贸强省转变,高水平实施以质取胜、品牌国际化、市场多元化战略,加快加工贸易转型升级,扩大一般贸易规模,大力发展服务贸易,不断提高高附加值产品和服务出口比重,并实行积极的进口政策,使外贸结构与产业结构调整优化相匹配。着力提高“引进来”层次和水平,扩大开放领域,放宽准入限制,积极有效引进境外资金和先进技术,引进在全球产业链、价值链中处于中高端的产业,更有效地促进江苏经济转型升级。着力推动企业更大步伐“走出去”,开展绿地投资、并购投资、证券投资、联合投资等,开展科技创新、项目对接、信息交流、人力资源开发等多方面国际合作,培育一批跨国企业,推进境外产业合作区和产业集聚区建设,打造江苏参与“一带一路”建设的境外合作载体,增强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的能力。
  形成对外开放新体制。完善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健全有利于合作共赢并同国际贸易投资规则相适应的体制机制。支持苏州工业园区开展开放创新综合试验。推广自贸试验区可复制的改革试点经验,加强开发园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等开放载体的整合优化和体制机制创新,全面提升昆山深化两岸产业合作试验区等开放平台建设质量和水平。建立便利市场采购、跨境电子商务等新型贸易方式的体制,健全服务贸易促进体系,全面实施单一窗口和通关一体化。全面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有序扩大服务业对外开放。健全对外投资促进政策和服务体系,整合各类驻境外办事机构,建设“走出去”综合服务平台。充分利用双多边自贸协定,鼓励企业全面参与全球经济合作和竞争。
  (七)扎实推进新型城镇化和城乡发展一体化。紧紧围绕“人的城镇化”这一核心,推动城镇化进入以提高质量和内涵为主的转型发展新阶段,推进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实施“强富美高”新农村建设推进行动,加快形成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工农互惠、城乡一体的新格局,努力建设新型城镇化和城乡发展一体化先导区、示范区。
  以城市群为主体形态推进新型城镇化。充分发挥南京、徐州、苏锡常都市圈辐射带动作用,加快建设沿江城市带、沿海和沿东陇海线城镇轴,充分发挥沿运河城镇的文化、生态、旅游功能,合作共建长三角世界级城市群。
  构建新型城镇化推进机制。深化户籍制度改革,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举家进城落户,并与城镇居民有同等权利和义务。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努力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健全财政转移支付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机制、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规模同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挂钩机制。维护进城落户农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支持引导其依法自愿有偿转让上述权益。在构建新型城镇化投融资机制、产城融合体制机制、标准体系等方面大胆探索实践。
  完善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加大“六个一体化”统筹推进力度,推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合理配置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快建立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基本公共服务承担机制,把社会事业发展重点放在农村和接纳农业转移人口较多的城镇,推动城镇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实施新一轮农村实事工程,强化村级“四有一责”建设。深入推进苏州城乡发展一体化综合改革试点,统筹推进农村改革试验区各项试点。
  (八)更高层次推进区域协调发展。认真落实新一轮区域发展布局。全面对接“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长三角区域发展一体化等重大国家战略,发挥叠加优势,加快建设沿沪宁线、沿江、沿海、沿东陇海线经济带,推进宁镇扬、锡常泰、(沪)苏通融合发展,推动淮海经济区、淮河生态经济带规划建设,构建更加科学合理的生产力布局。发挥好国家平台载体优化配置资源的作用,推进区域经济深度融合。创新区域发展联动机制,推动城际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区域规划对接、产业合作、园区共建等,加强省内省外的区域合作和交流。扎实做好援疆、援藏等对口支援工作。
  更大力度推动苏南提升、苏中崛起、苏北振兴。扎实推进苏南现代化建设示范区、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全面启动国家级南京江北新区开发建设。着力推动苏中跨江融合、特色发展,进一步提高整体发展水平。深入实施支持苏北发展六项关键工程,深化南北挂钩、四项转移,加快苏北振兴步伐。加强分类指导,完善“一市一策”、“一市一试点”政策体系。制定新一轮支持沿海发展重大举措,促进沿海地区及其与周边地区一体化发展,打造“一带一路”建设先行基地、江海联动发展基地和开放合作门户基地,加快形成我国东部地区重要的经济增长极。
  三、在加快“百姓富”上创造更多成果
  认真贯彻共享发展理念,按照人人参与、人人尽力、人人享有的要求,坚守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引导预期,围绕“七个更”的目标,深入实施民生幸福工程,注重机会公平,扎实办好各项民生实事,推动民生建设迈上新台阶。
  (一)持续增加城乡居民收入。坚持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增长同步、劳动报酬提高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深入实施居民收入倍增计划,持续增加城乡居民收入,逐步缩小收入差距。
  健全科学的工资水平决定机制、正常增长机制、支付保障机制,推行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完善最低工资增长机制,完善市场评价要素贡献并按贡献分配机制,完善适应机关事业单位特点的工资制度。着力提高经营性收入,多渠道提高财产性收入,稳步提高转移性收入。
  调整收入分配格局,规范初次分配,加大再分配调节力度。实行有利于缩小收入差距的政策,明显增加低收入劳动者收入,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规范收入分配秩序,保护合法收入,规范隐性收入,遏制以权力、行政垄断等非市场因素获取收入,取缔非法收入。
  (二)促进就业创业。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创造更多就业岗位,着力解决结构性就业矛盾。实施全民创业工程,完善创业扶持政策,建立面向人人的创业服务平台。加强对灵活就业、新就业形态的支持,促进劳动者自主就业、创业。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和创业引领计划,带动青年就业创业。加强就业援助,帮助就业困难者就业。
  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构建劳动者终身职业培训体系,培养造就新型技能型劳动大军。实施新生代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开展贫困家庭子女、未升学初高中毕业生、农民工、失业人员和转岗职工、退役军人等免费接受职业培训行动。推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的技术工人培养模式,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提高技术工人待遇,完善职称评定制度,推广专业技术职称、技能等级等同大城市落户挂钩做法。
  统筹人力资源市场,维护劳动者平等就业权利。提高劳动力素质、劳动参与率、劳动生产率,增强劳动力市场灵活性,促进劳动力在地区、行业、企业之间自由流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维护职工和企业合法权益。完善就业服务体系,提高就业服务能力。完善就业失业统计指标体系。
  (三)推进新一轮脱贫帮扶工作。在巩固脱贫奔小康成果的基础上,标准再提高、重点再聚焦、内涵再丰富、底线再织牢,实施低收入农户和经济薄弱村脱贫致富奔小康工程,确保全省人民共同迈入全面小康社会。
  合理确定相对贫困人口规模和脱贫标准,强化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措施,聚焦低收入农户、经济薄弱村、集中连片困难地区,分类扶持贫困家庭,对有劳动能力的支持发展特色产业和就业创业,对丧失劳动能力的实施兜底性保障政策,对因病致贫的提供医疗救助保障。因地制宜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加强村级新“八有”建设,增强低收入农户和经济薄弱村内生发展动力。实行低保政策和扶贫政策衔接,对贫困人口应保尽保。扩大经济薄弱地区基础设施覆盖面,探索对贫困人口实行资产收益扶持制度,提高经济薄弱地区基础教育质量和医疗服务水平,建立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妇女和老人关爱服务体系。
  完善脱贫工作责任制。强化工作责任落实,加大各级财政投入,完善“五方挂钩”帮扶机制,加强新一轮帮扶机制创新,整合各类扶贫资源,激励各类企业、社会组织、个人自愿以多种方式参与扶贫。
  (四)提高社会事业发展水平。坚持普惠性、保基本、均等化、可持续方向,从解决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增加公共服务供给,创新公共服务提供方式,提高公共服务共建能力和共享水平。
  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以教育现代化为统领,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完善教育体系,提高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促进各级各类教育提升水平、协调发展,鼓励普惠性幼儿园发展,提升基础教育质量和公平度,提升普通高中发展水平,增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与产业结构的契合性,推进一流大学、有特色高水平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构建灵活开放的终身教育体系。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和教育教学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机制,增强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加强教师队伍特别是乡村教师队伍建设,健全教师管理和激励制度。合理配置教育资源,加大对生源流入地教育工作支持,缩小义务教育城乡、区域、学校、群体之间的差距。率先从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施普通高中免除学杂费,逐步推进中等职业教育免除学杂费,加大对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支持力度,实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全覆盖。推进智慧教育。加强教育督导,推进教育评估制度改革。支持和规范民办教育发展,鼓励社会力量和民间资本提供多样化教育服务。提高教育对外开放水平。
  积极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省级试点,实行医疗、医保、医药联动,加快构建现代医疗卫生体系,努力打造健康江苏。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坚持公益属性,破除逐利机制,在取消药品加成、调整医疗服务价格、改进医保支付方式、推进药品集中采购、人事薪酬制度等方面先行先试,探索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新机制,实行分级诊疗、医师多点执业和智慧健康建设,促进医疗卫生资源下沉,加大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力度,加强乡村医生工作队伍建设,大力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和电子健康档案。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倡导健康生活方式,强化传染病、慢性病等重大疾病综合防治和职业病危害防治。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健全药品供应和质量安全保障机制,理顺药品价格,提高药品质量。坚持中西医并重,充分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构建中医药健康服务体系。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健康服务业,促进民营医疗机构健康发展。加强医疗服务监管,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加快建设体育强省,深入开展全民健身运动,积极发展竞技体育,加快发展青少年体育,提升完善公共体育服务体系,增强全民体质。
  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贯彻人口发展战略,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提高生殖健康、妇幼保健、托幼等公共服务水平,帮扶存在特殊困难的计划生育家庭,注重家庭发展。开展应对人口老龄化行动,努力建设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推广虚拟养老等多种服务模式,加强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促进基本养老服务均衡发展。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通过购买服务、股权合作等方式,支持各类市场主体增加养老服务和产品供给。
  (五)建立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基本实现法定人员全覆盖。坚持精算平衡,完善筹资机制,分清政府、企业、个人等的责任。适当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完善社会保险体系。
  注重不同层次保障制度的合理保障梯度,多渠道提高综合保障水平。强化以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项社会保险为重点的基本保障,提高社会保险统筹层次。完善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制度,健全多缴多得激励机制。建立统筹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逐步提高国有资本收益上缴公共财政比例,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落实国家关于实行渐进式延迟退休年龄的政策。完善全民医保体系,建立城乡统一的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完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健全医疗保险稳定可持续筹资和报销比例调整机制,探索职工退休人员医保缴费参保政策,改进个人账户,开展门诊费用统筹,完善医保关系转移接续、异地就医结算机制,将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增强失业保险保生活、防失业、促就业功能。健全预防、补偿、康复相结合的工伤保险制度。健全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体系。发展以年金和商业保险为重点的补充保障,全面实施职业年金制度,扩大企业年金覆盖面,促进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发展,积极发展商业养老保险,鼓励发展补充医疗保险和商业健康保险。
  筑牢以社会救助为重点的兜底保障,强化各项社会救助制度统筹衔接,完善社会救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和城乡统筹机制,建立健全“救急难”工作机制,全面实施临时救助制度,加强重大疾病医疗等专项救助制度,统筹推进扶老、助残、救孤、济困、优抚等福利事业发展。支持有条件的地区探索低保标准与人均消费支出挂钩,推动苏南以市为单位、苏中苏北以县为单位全面实现城乡低保标准一体化,努力解决“支出型”贫困。大力发展慈善事业,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开展社会救济和社会互助、志愿服务活动。
  加快推进住房保障和供应体系建设,在实现住有所居目标的基础上向住有宜居迈进。制定住有宜居评价指标体系。科学设置和动态调整住房保障准入线标准,改进和优化住房保障方式,积极推进货币化保障和安置,实现城镇常住人口住房保障应保尽保。加快棚户区、危房和城中村改造,推进老旧小区更新提升,提高住宅成品装修和绿色建造水平,推进物业管理标准化。扩大住房公积金覆盖面。加强房地产市场分类指导,改善供求关系,规范市场秩序,促进房地产业持续发展。
  四、在打造“环境美”上取得明显突破
  认真贯彻绿色发展理念,围绕打造自然环境之美、景观风貌之美、文化特色之美、城乡协调之美,深入实施生态文明建设工程,积极创建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建设美丽宜居新江苏。
  (一)加快建设主体功能区。突出抓好生态空间管控与保护,划定农业空间和生态空间保护红线,构建科学合理的城市化格局、农业发展格局、生态安全格局、自然岸线格局。推动优化开发区域产业结构向高端高效发展,推动重点开发区域提高产业和人口集聚度,重点生态功能区实行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坚守生态底线,引导石化、钢铁工业有序向沿海地区转移,推进化工企业入园进区。
  实行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严格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严格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和土地开发强度,严格节约集约用地考核,逐年减少建设用地增量。优化用地结构布局,降低工业用地比例,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和工矿废弃地复垦,规范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严格控制农村集体建设用地规模,提升节地水平和产出效益。
  大力提升生态红线区管控和保护水平。规范空间开发活动,维护生态红线的刚性约束。鼓励各地在省级生态红线区域的基础上,增加红线区域面积,完善生态补偿机制。科学划定海洋生态红线。
  实施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加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保护和建设,积极创建国家公园。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严防外来有害物种入侵。实施山水林田湖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全面提升森林、河湖、湿地、海洋等自然生态系统稳定性和生态服务功能。推进植树造林,建设绿色江苏。严禁移植天然大树进城。加强水生态保护,加强湿地保护与修复,强化饮用水源地保护和监测,基本完成县以上城市应急备用水源地建设,落实湖泊生态安全完整性保护要求,推进海洋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
  以市县级行政区为单元,建立由空间规划、用途管制、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差异化绩效考核等构成的空间治理体系。
  (二)大力推动绿色发展。坚持严控增量与减少存量并举,强化约束性指标管理,实行能源和水资源消耗、建设用地等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建立健全用能权、用水权、排污权、碳排放权初始分配制度,实施全民节能行动计划,提高节能、节水、节地、节材、节矿标准,开展能效、水效、环保领跑者引领行动。严格控制“两高一资”行业发展。推动煤炭等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利用,控制和削减煤炭消费总量,提高非化石能源特别是可再生能源消费比重。突出抓好工业、建筑、交通运输和公共机构等重点领域节能。开展节能量交易试点。促进钢铁、建材、化工、有色金属等行业实行碳排放零增长,支持优化开发地区率先实现碳排放峰值目标。实施近零碳排放区示范工程。强化节水型社会建设,厉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以水定产、以水定城。实施雨洪资源利用和再生水利用工程。
  加快推进生产方式的绿色化转型。更大力度推进绿色清洁生产,推进传统制造业绿色改造,推动建立绿色低碳循环产业发展体系,鼓励企业工艺技术装备更新改造。鼓励发展绿色金融。实施循环发展引领计划,推行企业循环式生产、产业循环式组合、园区循环式改造,减少单位产出物质消耗。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回收和再生资源回收的衔接,推进生产系统和生活系统循环链接。大力发展节能环保产业。强化各类工业园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推动所有省级以上开发区建设生态园区。实行绿色规划、设计、施工标准。提高建筑节能标准,推广绿色建筑和建材。
  积极推进生活方式的绿色化转型。加强资源环境国情、省情和生态价值观教育,培养公民环境意识,推动全社会形成绿色消费自觉和勤俭节约的生活方式、社会风尚。实行公共交通优先,加强轨道交通建设,实施新能源汽车推广计划,鼓励绿色出行。
  (三)加大环境污染综合治理力度。以提高环境质量为核心,实行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实施工业污染源稳定达标排放计划,实现城镇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全面覆盖和稳定运行。推进多污染物综合防治和区域联防联控,扩大污染物总量控制范围,将细颗粒物等环境质量指标列入约束性指标。
  深入推进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推广燃煤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加强工业废气污染协同治理,完成油品升级工程,强化机动车船等移动源污染治理,控制挥发性有机物、扬尘和油烟污染,加强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严格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降低PM2.5平均浓度,切实改善大气环境质量。
  全面实施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深入开展流域综合治理,加强长江、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建设南水北调沿线、通榆河清水廊道,抓好地下水和近岸海域污染防治,强化主要入海河流、排污口和沿海化工园区整治,深入开展城镇河道综合整治。制定并实施新一轮太湖治理方案,推动环保科技示范与治理工程有效结合,突出氮磷控制,努力消除大面积湖泛发生隐患,促进湖体水质持续好转。
  制定实施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推进种养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无害化处置。强化工业污染场地治理,扩大典型污染土壤修复试点。推进重金属污染防治。提高危险废弃物安全处置能力。
  (四)加快建设美丽宜居家园。编制实施美丽宜居新江苏建设规划,逐步形成全民共享的安居体系、配套完善的适居服务、品质卓越的宜居环境。加快推进城乡统筹规划全覆盖,科学制定优化镇村布局规划,进一步优化城乡布局和形态。加强城乡规划管理,推动实现市县“多规合一”,持续提高城乡建设管理水平。
  深化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深化实施城镇环境整治行动,提升城市形象与环境面貌。重点推进小城镇环境改善,着力解决脏乱差的问题。实施村庄环境改善提升行动,落实长效管护机制,统筹农村饮水安全、改水改厕、垃圾和污水处理,加强农村河道等水系治理,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乡村。
  提升城乡功能品质。推进绿色城镇化,尊重自然格局,建立完善城市绿地生态系统,推进绿色城市、智慧城市、森林城市建设。科学确定城镇开发强度,推动城市有机更新,促进城市地上地下空间复合利用,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实施城市地下管网改造和综合管廊建设行动计划。分类推进小城镇和村庄发展,择优培育重点中心镇和特色镇,按照康居村、美丽村、整洁村标准建设重点村、特色村和一般自然村。实施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乡村特色保护计划,加强建筑风貌管理,在新城新区建设中注重融入传统文化元素,延续城乡历史文脉。
  (五)健全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全面落实中央《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先行开展生态环境管理制度综合改革试点,实行区域发展战略环境影响评价,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建立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完善资源总量管理和全面节约制度,健全资源有偿使用和生态补偿制度,建立健全环境治理体系,健全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市场体系,完善生态文明绩效评价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修订《江苏省环境保护条例》、《江苏省水污染防治条例》和《江苏省海洋环境保护条例》等环保法规规章。
  改革环境治理基础制度。建立覆盖所有固定污染源的企业排放许可制,实行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完善全省生态环境监测监控系统。健全环境信息公布制度。探索建立跨地区环保机构。开展环保督察巡视,强化环保执法司法联动机制,依法惩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
  五、在促进“社会文明程度高”上展现新的风貌
  认真贯彻创新发展、协调发展理念,顺应社会发展进步的需要,把建设文化强省摆上突出位置,把创新社会治理作为迫切任务,深入实施文化建设工程、社会治理创新工程,推动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不断提升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
  (一)加快文化强省建设。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加强理论创新、文化创新,推动文化建设迈上新台阶,坚定文化自信,增强文化自觉,加快建设文化凝聚力和引领力强、文化事业和产业强、文化人才队伍强的文化强省,努力构筑思想文化建设高地、道德风尚建设高地。
  加强先进思想文化引领。坚持用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头脑、教育人民,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推动党的理论创新成果深入人心,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增强国家意识、法治意识、社会责任意识。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深入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大力弘扬民族精神、时代精神和“三创三先”新时期江苏精神,坚持和发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提升全社会精神追求。加强爱国主义教育理论研究,特别是近现代史、党史国史和地方史志研究,加大红色资源宣传推介力度,推进爱国主义教育仪式化、制度化建设。加强公民人文素质教育,普及科学知识,弘扬科学精神。加强优秀传统文化宣传普及,实施江苏文脉整理和研究工程,健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体系。加强和改进基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和未成年人“八礼四仪”养成教育,注重通过法律和政策向社会传导正确价值取向,促进全社会形成“爱、敬、诚、善”的良好道德风尚。
  促进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健康繁荣发展。扶持优秀文化产品创作生产,实施文艺精品创作工程,加强特色文艺品牌建设,引导网络文艺创作健康发展,加强文化人才培养,繁荣发展文学艺术、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档案事业。加快推进社科强省建设,实施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工程,推出一批在国内外有较大影响力的重要学术成果,打造一批高端智库和特色智库。坚持面向基层、服务群众,增加公共文化投入,完善公共文化设施网络,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推动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注重运用互联网和现代科技提升、扩大和延伸公共文化服务,加大对农村文化建设帮扶力度,推进更多优质文化资源为基层服务、向社会开放,提升公共文化服务的标准化、均等化水平。依法促进全民阅读,加快建设“书香江苏”。加快文化产业结构调整,强化文化创意的引领功能,促进文化与科技、金融、信息、旅游等融合,鼓励新型文化业态发展,扩大和引导文化消费,培育骨干文化企业和文化品牌,推动文化企业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兼并重组,提高文化产业规模化、特色化、集约化、专业化发展水平,进一步强化其支柱产业地位。
  深入推进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开放。完善文化管理体制和文化生产经营机制,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文化产业体系、文化市场体系,形成有利于顺应多层次需求、促进创新创造的文化发展环境。深化国有文化单位改革,健全新型国有文化资产管理体制,推动国有文化企业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加快文化“走出去”步伐,实施国际传播能力建设工程,提升对外文化交流层次和水平,加快发展对外文化贸易,推动文化企业国际化发展,增强江苏文化国际影响力。
  牢牢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健全社会舆情引导机制,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坚持正面引导与依法管理相结合,加强网上思想文化阵地建设,实施网上舆论生态治理工程,发展积极向上的网络文化,净化网络环境。深入开展“扫黄打非”。推动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融合发展,打造一批新型主流媒体,提升新媒体格局下的价值引导力。
  (二)加强社会治理创新。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全面提升社会治理效能,建设平安中国示范区。
  构建社会共治格局。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推进社会治理精细化。健全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加强县乡村三级综合服务管理平台规范化建设,推进网格化管理、社会化服务。增强社区服务功能,积极探索城乡社区协商民主,深入推进“政社互动”和社区减负,增强基层自治活力。引导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提升社会组织服务管理能力。加强在苏境外非政府组织和我省社会组织对外交往活动的管理,引导和督促其依法开展活动。加强社会治理基础制度建设,建立人口基础信息库、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和相关实名登记制度,健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和疏导机制、危机干预机制。
  完善社会矛盾纠纷防范化解机制。坚持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完善社会矛盾源头预防和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健全利益表达、利益协调、利益保护机制,引导群众依法行使权利、表达诉求、解决纠纷。创新发展大调解机制,提升县乡两级调处中心实体化、规范化建设水平,建立村(社区)法律顾问制度,大力发展专业调解组织,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加强改进信访工作,大力推行“阳光信访”,依法规范信访秩序,健全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机制。
  健全公共安全体系。牢固树立安全发展观念,坚持人民利益至上。全面推进智慧平安江苏建设,完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体制机制,以信息化为支撑加快建设立体化现代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严密防范、依法惩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秩序。强化应急管理体系建设,提升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实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落实相关部门监督管理职责、企业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生产基础能力建设,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加强全民安全意识教育,及时排查化解安全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全面提高全社会抵御自然灾害的综合防范能力。贯彻食品安全战略,实施食品安全江苏行动计划,强化监管专业能力建设,建立科学完善的食品药品安全技术支撑体系,坚持产管并重,严把从农田到餐桌、从实验室到医院的每一道防线。建立风险识别和预警机制,提高风险防控能力。
  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落实国家安全战略和重点领域国家安全政策,依法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敌对势力渗透颠覆破坏活动、暴力恐怖活动、民族分裂活动、极端宗教活动,坚决维护国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信息、国防等安全。
  (三)完善社会信用体系。落实诚信江苏建设的总体发展战略,构建社会信用体系,全面提高社会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加速推进政务诚信建设,坚持依法行政、“阳光行政”,提高政府公信力。深入推进商务诚信建设,强化企业社会责任,促进企业自觉履行诚信义务,营造诚信市场环境。全面推进社会诚信建设,建立完善自然人在经济社会活动中的信用记录,引导职业道德建设与行为规范。大力推进司法公信建设,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司法机制。加快建立覆盖全社会的信用信息系统,推进信用信息互联互通和交换共享。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
  (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逐步建立以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平保障体系,实现全体公民在社会发展的各方面都享有平等的生存和发展权利。进一步完善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从各层次各领域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充分发挥人民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坚持执法为民、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守住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加快建立覆盖城乡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不断增强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供给能力,使公共服务成果更好惠及广大人民群众。全面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切实保障未成年人、老年人、妇女权益,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
  六、推进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依法治省
  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改革和法治建设的各项部署,坚持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依法治省“双轮驱动”,为迈上新台阶、建设新江苏提供强大动力支撑,打下坚实制度基础。
  (一)打好全面深化改革攻坚战。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紧紧围绕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科学把握改革任务的战略重点、优先顺序和主攻方向,协调推进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和党的建设制度改革,确保到2020年完成全面深化改革各项任务。
  推进重点领域改革突破。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持续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提高政府效能。深化省直管县和经济发达镇体制改革试点。推进经济结构性改革,着力加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着力提高供给体系质量和效益。分类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完善各类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推动国有资本合理流动优化配置,防止国有资产流失。鼓励民营企业依法进入更多领域,引导非国有资本参与国有企业改革,更好激发非公有制经济活力和创造力。开展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行动,减少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和规范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依法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利益,依法保护企业家财产权和创新收益。深化市场配置要素改革,促进人才、资金、科研成果在城乡、企业、高校、科研机构间有序流动。以建立现代财政制度为目标加快财税体制改革,建立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建立全面规范、公开透明预算制度,实施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和中期财政规划管理。建立规范的地方政府举债融资体制。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健全优先使用创新产品、绿色产品的政府采购政策。加快金融体制改革,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效率。培育多层次金融市场主体,扩大民间资本进入金融业。发展普惠金融,着力加强对中小微企业、农村特别是贫困地区金融服务。充分发挥资本市场作用,提高直接融资比重。开发符合创新需求的金融服务,推进高收益债券及股债相结合的融资方式。提高金融机构服务质量,降低企业融资成本。规范发展互联网金融。探索建立巨灾保险制度,探索建立金融资产交易机制。防止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减少政府对价格形成的干预,全面放开竞争性领域和环节价格。
  积极推进改革试点试验。扎实抓好既定的各项改革试点,及时总结提炼改革做法和经验,形成一批制度性成果,打造具有江苏特色的改革品牌。尊重基层和群众的首创精神,进一步激发改革创新的动力活力。支持各地解放思想、先行先试,为面上改革积累经验。
  完善改革决策和工作机制。做实做细调查研究、征求意见、评估把关等关键环节,健全和完善改革方案审议程序,切实提高改革方案质量。加强跨部门、跨领域重要改革事项协调工作,探索建立重大改革事项部省合作机制。探索建立社会各界参与改革的开放性信息平台,形成全社会参与改革、支持改革的舆论环境。健全改革督察机制,开展对重大改革方案落实情况的督察。
  (二)全面推进依法治省。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深入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加快全省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的法治化进程。
  提高地方立法水平。加强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省、市人大在立法中的主导作用。加强和改进政府立法制度建设,完善地方政府规章制定程序。健全公众参与地方立法机制。坚持“不抵触、有特色、可操作”,立改废释并举,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加快完善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相配套、体现时代特征、富有江苏特点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加强对宪法法律贯彻实施的监督。
  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依法设定权力、行使权力、制约权力、监督权力,依法治理经济和社会事务,推行综合执法,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无缝对接机制,实现政府活动全面纳入法治轨道。完善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完善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明确重大行政决策范围,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积极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完善政府信息发布制度和监督保障机制,深入推进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依法强化审计监督全覆盖。
  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尊重司法规律,促进司法公正,完善对权利的司法保障、对权力的司法监督。以完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制度、健全司法人员职业保障制度、完善司法责任制、推动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为重点,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建立健全人民警察招录培养机制。
  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坚持把全民普法和守法作为依法治省的长期基础性工作,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培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实施“七五”普法规划,增强全社会特别是公职人员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观念,在全社会形成良好法治氛围和法治习惯。完善法律援助制度,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七、加强和改善党对“十三五”发展的领导
  顺利实现“十三五”规划目标任务,党的领导是根本政治保证。要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深入实施党建工作创新工程,推动党的建设迈上新台阶,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凝聚改革发展整体合力。
  (一)完善党领导经济社会发展工作体制机制。发展是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各级党委必须深化对发展规律的认识,改进工作机制和方式方法,提高领导发展能力和水平。加强制度化建设,完善党委研究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定期分析经济形势、研究重大方针政策的工作机制,健全决策咨询机制,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发展。
  优化领导班子知识结构和专业结构,注重培养选拔政治强、懂专业、善治理、敢担当、作风正的领导干部,提高专业化水平。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完善政绩考核评价体系和奖惩机制,强化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崇尚实干、奋发作为的鲜明导向,充分调动各级干部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加强党的各级组织建设,强化基层党组织整体功能,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
  反腐倡廉建设永远在路上,反腐不能停步、不能放松。要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落实“三严三实”要求,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健全改进作风长效机制,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巩固反腐败成果,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努力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政治生态。
  (二)动员人民群众团结奋斗。充分发扬民主,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加强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问题的协商,激发人民群众主人翁意识。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创新群众工作体制机制和方式方法,注重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的作用,最大限度凝聚全社会推进改革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共识和力量。完善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深入开展领导干部下基层“三解三促”等活动。高度重视做好意识形态领域工作,切实维护意识形态安全。
  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全面落实党的知识分子、民族、宗教、侨务等政策,充分发挥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和民族宗教界人士作用,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促进政党关系、民族关系、宗教关系、阶层关系、海内外同胞关系和谐。
  积极支持国防和军队建设,扎实做好双拥工作。加强全民国防教育和后备力量建设,增强国防动员潜力,推进军民融合深度发展,巩固发展军政军民团结。积极发展人民防空事业。
  (三)加快建设人才强省和人力资源强省。坚持党管人才原则,牢固树立人才是最宝贵的财富、第一资源的理念,深入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进一步完善人才优先发展、优先投入的工作格局,以人才优先发展之功收人才引领发展之效。推动人才结构战略性调整,突出“高精尖缺”导向,深化实施“双创计划”、“333工程”等重点人才工程,着力培养集聚复合型创新创业人才、高科技领军人才、战略性新兴产业高端人才、高技能领军人才队伍。全面加强党政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社会工作人才等各类人才队伍建设,提升人才队伍整体素质和能力。
  深入推进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和政策创新,完善人才流动、培养、使用、激励机制,给予创新创业人才更多的利益回报和精神激励,加快形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人才发展体系和公共人才服务体系。扩大人才国际交流与合作,更大力度引进急需紧缺人才,促进人才资源在更大范围、更广领域合理流动、有效配置,聚天下英才而用之。坚持市场发现、市场认可、市场评价,促进人才服务市场化、社会化。加强人才发展环境建设,营造有利于人人皆可成才和青年人才脱颖而出的良好氛围,使创新创业人才来得了、留得住、流得动、用得好,进一步形成人才促发展、发展兴人才的生动局面。
  (四)确保“十三五”规划建议的目标任务落到实处。编制“十三五”规划纲要和专项规划,要坚决贯彻党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落实本建议确定的发展战略、目标任务、重大举措。各地区要从实际出发,制定本地区“十三五”规划。各级各类规划要有明确反映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的指标,增加政府履行职责的约束性指标,把全会确定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实现“十三五”时期发展目标,前景光明,任务繁重。全省上下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同心同德推动发展,凝心聚力抓好落实,努力建设经济强、百姓富、环境美、社会文明程度高的新江苏,为谱写好中国梦江苏篇章而不懈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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